经济体制改革论文_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

09-30

文章摘要:境外直接投资保护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路径之一,根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需要以及国际形势变化科学制定境外直接投资保护制度至关重要.近年来南亚地区的一些海外投资项目失利反映出投资保护实践成效不够理想,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在于当前境外直接投资保护制度的内生结构性短板的本源性.从宪法中确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知,中资企业南亚直接投资活动的内核是“投资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在中资企业与国家之间构建起一种以“基本权利—国家义务”为核心的宪法结构模式并从中解构中资企业南亚直接投资的国家保护义务,通过法治化定位来处理国家与中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为境外直接投资的制度设计提供有效的合宪性指引与评价,积极建构“立法+行政+司法”协同合作的以制度性保障为基础,贯穿事前—预防、事中—排除、事后—救济全过程的投资保护体系,回应中资企业南亚投资保护的诉求,夯实境外直接投资法治保护的基石,妥善化解旧全球化的掣肘,寻求后疫情时代及国际投资格局与秩序巨变中的中资企业海外投资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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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DOI:10.16608/j.cnki.nyyj.2022.03.01

论文分类号:F279.2;F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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